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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关于加强2024年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琼海危防〔2024〕5号
各分支局,辖区各航运公司、码头企业:
目前已开始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航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岸基支持、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事故应急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认真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
二、危险货物货主(码头)企业要有效实施高质量选船机制,优先选择船舶技术状况优、安全管理水平高、船舶评级高和诚信度高的船舶来承运货物或者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分支局要强化对货主(码头)选船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海南水域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船舶,装卸作业前应严格落实“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制度,对易受温度影响产生安全隐患的场所、设备、仪器仪表等应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码头企业应严格遵守高温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散装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货物的作业时间,并按要求配备喷淋等有关防护设施,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对日预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当日10:00至16:00可视情暂停闭杯闪点低于28℃的散装油类和散装化学品装卸作业;当出现雷电天气或现场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可视情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船舶洗舱、油污水接收、供受油等作业。
五、各单位应加强高温季节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值班,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按标准配置应急器材,落实应急力量,保证指挥、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分支局要加强高温季节船舶装卸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实施信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