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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调救助“琼临高11055”轮 一名落水渔民的情况报告
1月2日1605时我分中心接到海南海事局总值班室转警:在东经107°10′,北纬19°09′附近,渔船“琼临高11055”轮上一人员落水后被救起,因为溺水时间过长导致生命危险。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已协调南海救助局南海第一飞行队直升机前往救援,飞机于1600时从三亚起飞,救助后准备降落东方大田机场,请我分中心协调医疗救助力量前往救助。接到险情后,我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搜寻救助行动:
1.立即将情况报告至东方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请求协调东方市急救中心派出救护车前往大田机场等待。
2.1615时联系东方大田机场,协调机场做好飞机降落和医疗救助工作。
3.1635时联系家属立即前往大田机场,配合做好救助工作。
4.1730时,飞机抵达事发海域,救生员降落渔船核实发现遇险渔民已无生命体征。救助行动结束,飞机于1752时返航,遇难人员随“琼临高11055”轮返航八所渔港。
5.将险情信息、救助过程等详细信息通报儋州海警局东方工作站,协助做好后续调查工作。
至此行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