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局领导
局长 :贺国栋
副局长:张再苏、吴坤阳
委员:叶心斌
局最高管理层(领导层)岗位职责
1.贺国栋 洋浦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主管党建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党建联系点为神头海事处党支部。
2.张再苏 洋浦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综合业务处、船舶安全检查中心、后勤管理中心工作,党建联系点为白马井海事处党支部。
3.吴坤阳 洋浦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指挥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危防中心工作,党建联系点为通航支队党支部。
4.叶心斌 洋浦海事局党委委员
分工:分管办公室、政务中心、财务会计处工作, 党建联系点为政务中心党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海南海事局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海南海事局。
3.负责辖区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资格、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船舶防台、海上搜寻救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5.受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的报告,开展初步调查和取证并报海南海事局;负责大事故及以下级别非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般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签证的办理工作;参与辖区重大及涉外水上交通事故、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辖区本局法定权限内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及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引航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负责一般船舶的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审批,船舶明火作业审批,船舶供受油作业审批,船舶载运非烈性危险货物审批,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危险货物监装证书签发;受理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申请并按规定上报海南海事局。
10.负责辖区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船舶排放压舱水、洗舱水审批、船舶残油接收处理审批出证及其他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船舶靠泊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负责泊位船舶放艇审批、泊位船舶检修审批及其他靠泊安全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各港港内锚地、作业区的划定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各港区、海区的巡查及通航秩序维护工作。
13.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和作业的安全技术状况审核及航行通告发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除省、部级立项的水上工程项目外的水工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环境影响报告预审等工作;受理辖区港区岸线使用的申请并上报海南海事局。
14.负责辖区内河渡口、渡船和旅游船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渡船、旅游船等内河船舶的登记。
15.负责本局所属监督、巡逻船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6.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7.负责本局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18.负责本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科技教育、计划装备等工作。
19.负责本局党务、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0.承办海南海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主任:施小雷
副主任:陈铭铭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行政工作、发展计划、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监督实施。
2.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局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执行情况或通报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局政务运行工作。
3.负责协调局属各单位之间、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局公文处理、文电运转工作;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和重要文稿;承担以局名义制发公文的审核工作。
5.归口负责局51吃瓜网、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局行政督查督办和效能考评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海事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及体系审核工作。
7.归口管理以局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组织局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安排局领导节日值班及公务活动;负责局局长办公会、月度例会等行政综合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写。
8.归口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及其他重要会议组织、管理和保障工作,组织管理局重要接待活动;归口管理局外事工作。
9.负责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统筹局战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参考;组织协调市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的办复工作。
10.归口管理局档案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局机关各类档案;负责局机要保密工作;归口负责局印章管理工作;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局门户网站界面规划、内容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归口负责局内网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归口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12.归口管理局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信访的受理、拟办、运转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归口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用品、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及项目库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汇编、上报局项目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4.按照权限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阶段的前期管理、招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申请等工作,并督办、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管理和工程项目技术档案整理工作。
15.负责局招标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6.归口局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年度资产采购计划;按照权限负责局信息化固定资产购置、调拨、报废审核工作。
17.归口管理局海事制装、装具、车辆维修的有关管理工作。
18.负责局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等工作。
19.负责局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局科技项目及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实施、验收;负责局科技项目管理资料的统计、分析、审核与上报工作。
20.归口负责局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2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会计处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务、会计、非税收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全局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局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报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3.负责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报局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4.负责局财会监督工作。
5.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辖区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缴管理工作。
6.负责局政府采购、行政和工会财务会计工作。
7.归口管理经济合同工作。
8.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和价值管理工作。
9.负责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税务办理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会计电算化及其他财会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类财会数据信息,编制月度、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
10.负责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业务处
处长:马理学
副处长:马良斌、陈立湘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事故(含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船舶监督管理、船员管理、航运公司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例会;负责对接地方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权限内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辖区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的监督、指导。
5.负责辖区内口岸管理工作和港口(口岸)对外开放的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渡口、渡船安全检查、旅游船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船舶、船长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
8.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船员管理质量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管理。
9.负责辖区内船舶检验人员的培训、资格考试、发证、评估、注册及适任管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考试管理工作。
10.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及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海员外派机构的资质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的报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船员发展、船员职业保障、船员服务等管理工作;依照分工参与海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海员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和配员证书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拟订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负责船员注册、违法记分、任解职工作的监督、指导。
13.负责辖区内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指导运输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海事安保组织和督导。
14.负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相关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治处
处长:宋大为
副处长:刘舒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有关党的建设、干部管理、青年工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会、退休干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起草局党委的重要文件;负责拟订局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党委文件管理、公文处理、督察催办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及其他各种局党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的记录和会务工作。
4.负责局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公务员职级晋升等工作。
6.负责上级巡察巡视整改督办工作。
7.负责局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承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服务工作。
8.负责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海事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的培树和学习宣传工作。
9.负责局舆情监测研判;负责局水上交通安全社会宣传教育;负责新媒体平台应用和管理。
10.负责局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局职能配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新录用人员招录计划编制、初任培训、转正定级等工作。
12.负责局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工作。
13.按照权限负责局人事调配管理、公务员管理、人事统计等工作。
14.负责局工资管理、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15.归口负责局人员考勤、请(休)假管理工作。
16.按照权限负责局海事职务(技能)等级标识管理及海事制服装具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局编制外用工计划管理工作。
17.负责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负责局离退休干部、青年、共青团、工会、女工等管理工作。
19.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组织开展建家管家、技能竞赛、文化体育等活动。
20.负责局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工作。
2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执法督察处(纪委办公室)
副处长(副主任):尹向昌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海南海事局有关法制建设和海事执法监督的规定和要求。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纪检部门的指示、决定,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局政风行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纪律教育等活动,做好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意见回复、廉政档案建立等工作。
4.负责局纪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5.检查和考核全局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管理权限内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并造成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负责受理管理权限内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并做好检举控告的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处置反映管理权限内党组织、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提出处理处分建议。
7.负责全局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各执法部门做好职责内的法制宣传工作。
8.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案卷评查、执法考评、遵守执法风纪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
9.负责本局权限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海事行政处罚方面有关报表的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局执法人员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负责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海事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11.归口管理局海事履约工作,跟踪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和履约动态与发展。
12.负责对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和遵守执法风纪等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执法过错案件和执法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违反海事法规执法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13.协助办理本局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门移交工作。
14.负责局海事业务和执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研究。
15.负责指导局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局行政听证、申请强制执行、海事行政处罚预审以及国家赔偿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司法协助工作;负责组织局海事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
16.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核工作及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我局对外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17.负责本局海事业务书籍采购及归口管理工作。
1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指挥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洋浦大道洋浦海事基地
主任:蒙文举
副主任:于忠、郭维涛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水上海上突发公共事件、海上搜救、应急管理、通航管理、水上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相关工作。
3.负责海上安全信息通报会会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上巡航执法和交通管制工作。
5.负责指挥、协调辖区船舶防台工作,履行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辖区水上船舶交通管理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承担辖区搜救分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搜救资源和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海上搜救演习、培训、科普、宣教、统计分析、总结评估和奖励补偿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运行、评估管理工作。
9.负责局海事值班室日常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资源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划定、调整并及时公布船舶定线区、船舶报告区、交通管制区、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和港外锚地等海上交通功能区域。
11.负责辖区内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定;负责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碍航物打捞清除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内航海保障行政管理,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专用航标的设置和变更审批、监督检查及航标保护管理。
1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辖区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15.负责辖区无线电秩序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开展水上无线电信号监测;负责与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16.负责辖区内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和海图管理。
17.负责制定局年度巡航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参与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18.按照权限负责船舶管用维修和船舶保险工作;负责船艇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海巡船艇燃料、物料、工属具购置计划,组织审核船舶维修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19.负责局属船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0.负责海事基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政务中心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51吃瓜网-51黑料网中心一楼
主任:米春蕾
副主任:邹绚绚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海事政务事项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权限范围内船舶类海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海事政务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主要包括国内航线及港澳航线船舶登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许可等。
3.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类海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海事政务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主要包括船员适任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技术资格证、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等。
4.负责危防类海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备案等海事政务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主要包括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或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审批、海船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等。
5.负责权限范围内通航类海事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海事政务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主要包括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及识别码审批、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涉水工程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等。
6.按照权限负责各类政务事项有关证书、文书的制证、送达工作;负责各类空白证书、文书的管理工作。
7.负责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业务咨询服务工作及12345热线工单的处理工作。
9.负责辖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工作。
10.负责辖区航行通告发布工作。
11.负责政务事项档案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船舶安全检查中心
主任:邹涛
副主任:张天志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港口国监督、中国籍船舶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吨位丈量抽查;负责辖区内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危防中心
主任:姜玉峰
副主任:曾晓放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的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危防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3.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的船舶载运危险(污染危害性)货物及固体散装货物;负责辖区内船载货物集装箱安全运输监管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查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修造、拆船污染管理、防治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携带外来生物入侵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船舶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监视、监测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船舶能效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应急防备和处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和从业行为统一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应急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船舶危管防污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核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小铲滩海巡执法大队
副队长(主持工作):张立三
副队长:刘思岐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负责辖区水域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港口、码头、装卸站溢油应急防污染能力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水排放、残油接收、垃圾接收、洗舱、清舱、驱气、船舶舷外油漆、港内使用焚烧炉、使用消油剂等作业的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处理工作。
7.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性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船舶防台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内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10.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现场监管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海事处
白马井海事处:(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路南司码头内)
处长:李华
副处长:韩壮恒
松涛执法大队大队长:幸弘慧
洋浦港区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彬
神头海事处:(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神头口岸服务中心三楼)
处长:向梦翔
副处长:袁少春、王弟望
神头港区执法大队大队长:范磊忠
金牌执法大队大队长:梁辰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负责海事处内部执法规范、日常行政事务、党建、固定资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水域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港口、码头、装卸站溢油应急防污染能力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水排放、残油接收、垃圾接收、洗舱、清舱、驱气、船舶舷外油漆、港内使用焚烧炉、使用消油剂等作业的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处理工作。
8.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性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9.负责辖区内船舶防台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11.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现场监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渡口渡船、防台锚地监管、洋浦大桥监管及海上风电项目监管等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后勤管理中心
主任:张鑫
1.贯彻执行有关后勤行政事务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洋浦海事局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局办公用品供应年度计划,办公用品申请、订货、分配等工作,制定储备定额;
3.负责局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除外)及物资采购、维修工作;
4.负责局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船舶物料及其工属具等物资采购、调配工作;
5.负责局车辆、船舶和应急发电机等各类油料的采购和调配工作;
6.负责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7.负责局车辆运行保障工作,承担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安全行驶、维修养护、登记年检、信息统计、保险等工作;
8.负责局报刊、杂志资料的发放工作;
9.负责局会议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局制服装具订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局属(含租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局交流干部住房租赁工作;
13.负责局办公用房和公有住房分配、调整、管理和维修,收缴、支付房租水电费用;
14.负责局食堂管理、公务接待,承担食宿安排、交通服务等工作;
15.负责经济实体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实体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16.承担局所属机构编制外用工的使用管理工作;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