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为海南海事局正处级分支机构,是对海南省东方、昌江、乐东(部分)等3个市县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海巡执法支队)、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执法督察处、装备信息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港区海巡执法大队、昌江海巡执法大队等12个内设机构,政务中心等1个处室办事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李雪松
副主任:尹延东(兼)
(二)财务处
处 长:曹晶颖
副处长:尹延东
(三)装备信息处
处 长:陈 庚
(四)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主 任(处 长):胡月
副主任(副处长):赵玉函(兼)
(五)人事教育处
处 长:欧培
副处长:赵玉函
(六)执法督察处
处 长:刘坤
(七)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
处 长:田小雷
副处长:房广杰
(八)危管防污处
处 长:李志峰(兼)
副处长:徐昊宇(兼)
(九)通航管理处(海巡执法支队)
处 长:吴坤阳(兼)
副处长:周保林(兼)
(十)指挥中心
主 任:吴坤阳
副主任:周保林
二、处室办事机构
(十一)政务中心
主 任:欧刚
(十二)港区海巡执法大队
大 队 长:李志峰
副大队长:徐昊宇
(十三)昌江海巡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陈思研
三、事业单位
(十四)后勤管理中心
主持工作:彭锐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